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5-01-19


   1月15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3人,实到 19人,符合法定人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林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德廷、周有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新占,法院院长王士华列席会议。
  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审议了阜平县人民政府城乡总体规划简介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表决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免去李贤明、王成峰、李勇、王乡文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冯志扬阜平县交通局局长职务,张海军阜平县安监局局长职务,杨彦平阜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赵金红阜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任命张风毅、曹英才、何平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张海军阜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刘光磊阜平县交通局局长职务,冯志扬阜平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孙树亮阜平县安监局局长职务。会议还对法院李栓平等9名同志拟任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进行任免。
  围绕阜平县人民政府城乡总体规划简介,常委会委员们展开热烈讨论,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在认真审议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王林义主持会议,并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他希望有关部门深刻领会,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希望被任命的各位同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履职尽责,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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