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4-12-31


  12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3人,实到20人,符合法定人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林义,副主任陈德廷、周有军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新占及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的议题是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县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情况的报告及县政府关于2014年地方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靖同志为阜平县政府副县长,任命刘涛等两名拟任检察员为检察员,王林义分别为被任命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会上,委员们紧紧围绕议题展开热烈讨论,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大家一致认为,今年以来,法、检两院工作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县百姓,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委员们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推进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在讨论审议财政预算调整工作时,委员们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在认真审议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王林义主持会议。他说,会议开的很成功、很圆满,大家就有关工作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有关部门深刻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也希望被任命的各位同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履职尽责,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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