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食品安全办认真做好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28
为确保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9月19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一、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针对“两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查频次,对质量不达标、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的行动和成效,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同时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要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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