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实施“四大主体工程”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
2015-01-22
一是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提升工程。按照资源共享、便于管理、适当集中的原则,实施“五院合一”的多院管理体制,实现敬老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采取居家供养方式,对相邻村庄瘫痪卧床、患重大疾病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二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工程。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773万元元。三是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工程。修订《阜平县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医疗救助对象,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2014年,共为城乡困难群众下拨医疗救助金509.7万元。四是专项救助和社会帮扶相配合救助工程。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服务的原则,对共计447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和服务,发放救助金8.95万元;为受灾困难家庭解决房屋修缮等一系列款项共计223万元,并对大病致贫特殊困难户给予特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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