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重拳打击违法野外用火12天查处8起行政案件拘留8人

发布时间:

2015-03-19


  随着气温逐渐回升,我县春季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县森林公安局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从3月1日起开展了“野外违规用火打击月”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野外用火进行严厉打击。截止3月12日,共受理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8起,拘留8人,有效地抑制了野外违规用火案件的发生,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1月16日,阜平镇大道村顾泽章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1日,王林口乡方太口村李宝斌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2日,阜平镇大元村韩银平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8日,大台乡柏崖村辛风云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8日,城南庄镇大岸底村陈先雪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9日,大台乡东板峪店村桃树湾村段建青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10日,阜平镇城厢村侯俊生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2015年3月11日,阜平镇河口村毕殿珍在自家地里燎地边,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拘留。
  此次专项行动中,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力度,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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