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06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最新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冀财税〔2017〕50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按照收费目录动态调整管理要求,重新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是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9日

  附件:1.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70629.xls

  文件有效性:失效

相关下载

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402000021 网站标识码:1306240003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