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金融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金融领域公开重点,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24号)要求,依托微信、河北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等政务新媒体,依规合法及时公开,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监督,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构建设,深化宣传,加强培训,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条,其他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24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行申请办理流程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开设网络、信函、当面申请等渠道,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充分尊重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对政策调整等原因变化的金融领域相关内容实行及时动态更新。公文类信息按照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严格审查,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中微微信公众号1个,2022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
障情况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孟震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年工作做出重要安排部署,并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
2. 完善机构建设。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3. 加大经费保障。2022年为保障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序进行,将此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共计2000元。
4. 深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河北省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今后我单位将加大向县政府政务公开部门信息报送力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新举措、新成效。
5.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按照省、市、县要求,于5月18日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本单位共25名人员参加了答题活动,以测促学,推动工作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少部分文件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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