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专项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07


专项巡视公告:11月4日起,河北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

专项巡视公告

  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采取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方式,对省直相关部门、市(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按照专项巡视要求,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设值班电话:0311-87592160(8:00至18:00);

  邮政信箱:石家庄市001信箱转省委第三巡视组收,邮编050000;

  联系手机:18830671003(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hbswxsz03@hebei.gov.cn;

  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巡视组驻地,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委(含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所在地。各县(市、区)只发布巡视公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同时,巡视组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网络问卷调查,请您积极参与。

省委第三巡视组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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