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这6种现场执法活动 民警须全程录音录像

发布时间:

2016-07-07


  从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发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下面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该规定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充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加强对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6种现场执法活动须视音频记录
  
  《规定》要求,对于6种现场执法活动,公安机关应当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
  
  一是接受群众报警或者110指令后处警;
  
  二是当场盘问、检查;
  
  三是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进行现场处置、当场处罚;
  
  四是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扣留;
  
  五是消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领域的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和强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执行;
  
  六是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地方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可根据本地区、本警种实际情况,确定其他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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