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石漕沟水库工程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7-22


  阜平县石漕沟水库工程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要求,河北省阜平县水务局委托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对“阜平县石漕沟水库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阜平县石漕沟水库工程
  
  2、建设性质
  
  新建
  
  3、项目概要
  
  石漕沟水库位于沙河左岸一级支流葛家台沟的石漕沟村处,水库库容约2000万m3,是一座以县城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石漕沟水库的建成将进一步满足阜平县供水需求,对促进县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工程为Ⅲ等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由龙王庄引水枢纽、石漕沟水库枢纽、供水枢纽等三部分组成。龙王庄引水枢纽由龙王庄水库、引水隧洞等组成;石漕沟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排沙底孔、取水建筑物和石漕沟电站等组成;供水枢纽由石漕沟水库至阜平县城的供水隧洞和灌溉供水管道等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省阜平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贾国强
  
  联系电话:1364312652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孙瑞
  
  联系电话:022-28703227
  
  传    真:022-28703219
  
  电子邮件:34962500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3、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影响评价分析;
  
  4、根据工程、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5、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6、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
  
  3、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
  
  4、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5、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6、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以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包括:您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及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北省阜平县水务局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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