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阜平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03-0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条例》、《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依据《阜平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定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学校师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要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启动级别为国家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港澳台地区或国(境)外,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件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启动级别为省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社区的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人(含)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含)以上死亡的;
(4)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3、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启动级别为市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含)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启动级别为县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体局、乡(镇)中心学校、各级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校外活动中心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四、成立县教体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周邦红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 郑志刚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董 飞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杨二军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甄淑平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韩文达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 张学东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孟保国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办公室主任
黄新明 县教育和体育局督导组组长
赵 波 县教育和体育局综合督导组组长
金卫平 县教育和体育局安全组组长
田占雄 县教育和体育局营养办主任
赵大苗 县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组组长
段建利 县教育和体育局规划组组长
周建军 县教育和体育局财务组组长
辛 娜 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组组长
王立英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教组组长
吴晓京 县教育和体育局职教组组长
袁玉杰 县教育和体育局体育组组长
李春雷 县教育和体育局思政卫艺组组长
陈海鹏 县教育和体育局内审组组长
高树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办主任
周国伟 县教育和体育局资助办主任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组,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金卫平
副主任:孟保国 张学东 黄新明赵 波 金卫平 高树伟 赵大苗 段建利周建军辛娜 王立英 吴晓京 袁玉杰 李春雷 陈海鹏 高树伟 周国伟
联络员:杨文杰 段雪涛
电 话:0312—7220093(7238326)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启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领导、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检查督促全县各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6、研究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工作。
7、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8、负责上报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的重要信息;
9、审议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10、向县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三)、各校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有:
(1)贯彻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示,统一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尽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食品药品机构等报告,同时上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和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预警与报告
各学校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急救:各级各类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危及师生生命安全时,首先拨打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
(2)迅速:各级各类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在第一时间内向县、乡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3)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县教体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电话报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学校、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县教体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应根据局领导意见,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和市教育局。并根据领导意见,编发信息专报,报告县相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
(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各学校和县教体局
责任报告人:各学校和县教体局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内容及程序
①初次报告:
各学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和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学校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初步判断原因,事发学校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事发2小时内报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②进程报告:
在重大(Ⅰ、Ⅱ、III、IV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县教体局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校内外公众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③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报告县、乡教育主管部门,县教体局将逐级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四)信息发布
Ⅰ级事故信息发布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Ⅱ级事故信息由省人民政府发布;III级事故信息由市人民政府发布;IV级事故信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预防预警行动
(1)在县教体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中小学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教师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各学校要做好应对学校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县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物资保障 县教体局和学校建立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3、资金保障 县教体局将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
4、人员保障 县教体局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处置工作组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5、培训演练保障 县教体局和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应急处置
1、应急反应
发生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县教体局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县教体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应急处理要采取边抢救、边处理、边调查、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未发生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学校,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和落实本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在本校发生。
(1)Ⅳ级(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①学校的应急反应
报告: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就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
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与中毒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②县教体局的应急反应
县教体局在接到学校报告后,及时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中毒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要求,向县政府及市教育局进行报告(包括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协助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III级(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①除按照Ⅳ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应协助有死亡人员的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县教体局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接到学校报告后,及时赶赴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人员;对学校采取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协助和帮助学校解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3)Ⅱ级(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除按照III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应急工作组的要求,启动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件的应急与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协助县卫生行政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4)Ⅰ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除按照Ⅱ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进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发生在全县学校的各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县教体局必须履行职责,按上级部门及本县的应急反应要求开展工作。
八、善后与恢复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学校,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及学校和人员的责任,事发学校和县教体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附则
1、各学校应遵照执行本预案,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2、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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