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创业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7-08-08
广大创业者你们好: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实施方案》(阜字【2015】20号)精神,由县全民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业办)结合阜平县当地实际,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在我县成立了创业孵化基地——阜平县创业孵化基地,基地以“引导创业者创业,支持创业者创业,服务创业者创业,打造创业者服务平台”为宗旨,以发展旅游、文化、农副产品等全民创业多种项目的电子商务为目标,通过免费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办公场地、优质帮扶服务和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创业者的创业梦想,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型人才。
一、入驻条件
1、申请人为初次创业者(法定劳动年龄18周岁,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2、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创业实体申请人须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4、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5、创业项目符合入驻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6、创业实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7、“十三五”规划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者优先进入基地。
二、入驻程序
1、入驻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县创业办提交入驻申请表、实体负责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计划书等;
2、项目审批:县创业办初审,创业指导专家审核;
3、推荐入驻:由县创业办填写《阜平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申请推荐表》、《阜平县创业项目入驻推荐单》,向阜平县创业孵化基地推荐,基地安排注册地址和办公场地,协助创业实体在一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待手续办理完毕后,签订《阜平县创业孵化实体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正式入驻;
三、扶持政策
1、入驻创业实体自入驻之日起,2年内免缴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费用(高校毕业生可延长至3年);
2、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
3、对入驻企业稳定经营半年以上,录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4、对入驻创业企业免费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职业介绍、用工备案,提供劳动人事代理等相关服务;
5、对入驻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发放5—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阜平县全民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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