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
2021-11-1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社会经济。为了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减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意外损失,大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什么是食品安全责任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是担保被保险人因在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或现场贩卖的食品引起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2.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保障的范围
主险:
1.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食物中掺有异物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2.由上游原材料缺陷等非被保险人原因导致的食品缺陷、包装材料不合适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3.食品被第三方恶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4.法律费用。
5.精神损害赔偿。
可拓展责任险:
1.食品召回费用。
2.危机公关费用。
除此之外,承保公司为了防止事故发生,还会根据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给予被保险人风险控制建议、进行风险管控培训,使风险管理涵盖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各个方面。
3.食品安全责任险可以帮我们解决哪些问题?
1.消费者如果遭遇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尽快得到赔偿。如果涉事企业对消费者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有了保险公司的担责,消费者可以尽快得到赔付。
2.有助于促进食企的责任意识,对于投保了食责险的企业而言,并不意味着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而是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及事故处理压力,进而增强其责任意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避免“厂家肇事、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的局面。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如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造成了“厂家肇事、政府买单、纳税人出钱”的局面。
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发挥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产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及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从现在开始在我县食品安全经营单位大力推行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希望广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积极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责任险承保公司有:
1.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平支公司
联系人:王者钊 15130277666
杨 林 13833034025
2.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平支公司
联系人:郑志琳 13930861106
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平公司
联系人:张 健 15175756699
4.太平洋保险公司保定阜平支公司
联系人:田 勇1507528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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