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2018高考 中考有哪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18-04-12
注意啦!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这些新变化要知道↓↓↓
1.招生计划将向这些省份倾斜
通知提出,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加强对各地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
2.这些高考加分项目全面取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相关规定,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3.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4.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5.推进减少录取批次改革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6.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
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7.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
进一步推进高职分类招考,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
8.严格规范中职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
严格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严格控制招生学校、专业和规模,以少数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
9.特殊类型招生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此外,根据此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将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纠正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对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偏低的问题,逐步提高录取要求并提前向考生告知。
这些行为将取消高考录取资格
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
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这类人将被优先录取
3月23日,教育部发文明确强调,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据悉,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严格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8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和具体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求有关高校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相关材料。
《通知》强调,加大宣传服务和考生帮扶。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深入贫困地区和中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政策宣传,提高宣传实效。创新考生服务举措,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倾斜,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等措施,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
02
中考
最新消息!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18年河北中考什么时间举行,考试、招生分别有哪些大变化?赶紧了解下↓↓↓
怎么考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
升学考试
考这些科目
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
总分为630分
6科总分为630分。
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体育考试满分30分。
文化课考试时间
文化课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体育考试于5月底前进行
体育考试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中的附件10进行。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2018年5月底前进行。
毕业考试
考这些科目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时间
毕业考试在2018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
怎么招
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
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起逐步取消。
公助生招生指标向薄弱、农村初中倾斜
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体报名、审核、录取办法及条件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
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不得让学生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
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
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
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
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
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
严格控制初中复读
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控制初中复读。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原则上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各市须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提出社会考生参加中考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类别。
雄安新区三县中考考务工作保持原有体制
为维护广大考生利益,雄安新区三县2018年中考考务工作保持原有体制不变,继续在保定市教育局和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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