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5
各学区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1号)及《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保教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报教体局备案批准后方可缓学,辖区小学建立延缓入学“一生一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学区结合村委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要全面落实县长、教体局局长、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
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要以学区为单位,分乡(镇)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重点调查并标注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登记户口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建立健全县、乡、村、学校4本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要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
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建立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和周边学校学位供给台账,切实满足搬迁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三)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和“小升初名单过渡制”。对未按规定时限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要为每一名复学学生制定合适的课程内容,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式,帮助其完成基本学业、获得基本能力、得到基本发展。每所小学要负责核实并跟踪六年级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情况。发现未报到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以乡镇(学区)为单位向教体局报告,直到所有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到,并在建立学籍后形成专项工作报告交局普教组备案,初中学校确保每一名小学毕业生顺利升入初中学段就读。其中到辖区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交至片区初中学校,学校同意后校长签字盖章报教体局普教组备案。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入学规定
(一)坚决落实免试要求。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审批范围进行登记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进入小学、初中。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合理划定片区范围。2021年秋季,全县各小学、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其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均由教体局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到教体局指定的地点,为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手续。学校要按照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生入学手续,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为。
三、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
(一)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应在学区监督指导下完成。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
(三)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各学区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特别是城区学校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严格控制班额,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标准编班,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坚决杜绝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各学区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改革,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缩小校际间差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程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入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三)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五、健全招生监管问责机制
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乡镇分包责任制,加强县域内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统筹与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教体局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的招生机制愿望迫切。学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负责招生和宣传的人员,务必熟知政策规定,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精心组织,确保8月24日前完成,并将招生数据以学区为单位上报教体局普教组。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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