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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7-20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更好的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创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
  学籍是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招生录取、控制大班额、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等工作的基础,是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教科书征订、毕业证发放、营养餐实名认证的依据,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更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客观公平地进行质量监测、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学籍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为教育决策与参考提供了有效的数据支撑,但日常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学校重视程度不够,规则意识不强,存在违规转学现象;有些学校学籍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不熟练,学籍异动办理不及时;人籍不符现象等问题依然存在。
  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不断增强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切实保障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创设良好环境。
  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学籍管理政策
  (一)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
  严格落实《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时,“先办理转学手续,后转人”,转学手续是否办理完成,以学籍系统平台学籍异动完成为准。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二)严格转学管理
  1.严审转学条件。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除城区学校外其他转入学校直接在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学手续。实行集中办理,原则上每年两次,新学期开学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如有特殊情况学期中确需转学的每周二到教体局普教组办理。
  坚决杜绝未经备案私自接收、不办理转学手续情况的发生。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 1 个月内办结。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转学。无学籍空位学校一律不得接收转入学生。3.县城学校不得随意接收学生。对于申请转入县城学校的学生,严格按照本校招生入学条件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跟家长做好解释,并合理分流,初审合格后,转入学校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带材料原件报教体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转学手续。
  县城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不得随意增加班额,对于已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4.加强网上信息管理。凡经教体局备案同意转入的学生,双方学校应及时在学籍系统平台提交申请,每学期开学 1 个月内完成电子档案的办理。
  (三)严格休复学管理
  1.学生因病长期治疗需办理休学的,应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河北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关费用单据,由学校初审后到教体局普教组办理相关手续,备案后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资料。学校领导要从严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部分学生以休学作为变相留级的不良现象。
  2.休学办理时间为家长提出申请一周内办结。对于已休学学生,学校要建立工作台账,休学期满后,及时通知学生办理复学或续办休学手续。复学手续在学生复学后一周内办结。业原则”安排其回原年级就读,或按休学年级安排插班学习。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休复学,办理时提前在下一年级内预留空余学位,严防因学生复学出现无学籍空位问题。
  (四)严格执行学籍信息修改手续
  根据学籍政策,学籍信息修改的依据是户籍(居民户口簿)信息,任何学籍信息的修改必须以户籍信息为基础,户籍信息未更改的,一律不得进行学籍信息修改。学籍信息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不能全部修改。
  普通中小学学籍信息修改,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修改姓名、性别、民族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销户后重新落户需修改身份证号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籍管理,确保队伍稳定。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学籍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学校领导干部要熟练掌握学籍管理规定,加强学籍人员管理,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学籍管理员,并确保队伍稳定。
  建立学籍管理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学籍知识培训。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适当增加学籍管理人员考核权重,充分调动学籍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二)提升安全意识,强化信息安全。建立严格的学籍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对于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出生年月、血型、病史、监护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不能外传。每学年,学校要和学籍管理员签定安全保密承诺书,留存备案。
  (三)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学籍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除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外,其他审核流程全部通过“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对于网络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凡能通过学籍平台提交申请或进行审核操作的,不得再要求家长通过线下办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学籍管理工作由各学校校长负总责,要亲自落实此项工作。对转学、休复学等学籍异动办理,要认真审查,严格履行备案手续。教体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在学籍管理中存在人籍不符、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转学、未经备案私自接收学生的,及因违反规定导致重大信访、安全事件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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