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3-11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
为严防介水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上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掌握供水单位现况,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安全、卫生的饮水供给为目标,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防介水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县饮用水卫生状况。通过专项整治,使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合格率达100%、出厂水抽检合格率达100%以上,有效防止介水性疾病的发生。
三、整治范围
县域内所有集中式供水单位,各乡镇中学、小学自建式供水设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彦发
副组长:李占旗
成 员:张 谦 杜建军 段朝栋 李智娟 张宝林
五、职责分工
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宣传、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培训等。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定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二)调查摸底
对我县供水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对乡镇各供水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与责任人签订安全供水责任书。
(三)全面开展、积极推进
根据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情况,对已登记建档的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监测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规范管理,严格供水
供水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供水活动;要按规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要明确有关负责人和管水人员的卫生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要建立严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制度,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供水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要建立严格的水质消毒制度,配备必要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严格进行水质消毒;对水质处理过程中所用的净化、消毒、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涂料等要查看相关卫生许可批件,证件齐全方可投入使用。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
要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在水质监测、水污染事件防范、水质消毒、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二次供水单位在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方面的监督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饮用水化学性、生物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发生;强化对学校自建式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强化学校水源井卫生防护区的设置、专人管水、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定期检测水质。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测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形成有效的监测系统;针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突出风险,有的放矢地加大监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预防危害;定期公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抽检结果,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饮用水卫生状况,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在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召开动员大会、发布公益广告、派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宣传整治效果,曝光违法供水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的社会氛围。
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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