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访问手机站
电话:0312—7221230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20352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冀ICP备12012818号-2 站点地图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402000021 网站标识码:1306240003
阜平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调查表,具体如下。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NbRjSaakyvd3cYnP0NNg 提取码:12y7
2、纸质报告书获取方式:
公众可联系委托方(甲)或环评单位获取环评报告书全本纸质版,联系方式如下。
委托方(甲):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开新 联系电话:0312-7221060
环评机构:河北雄安碧海澜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3208636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小区、学校、医院、政府机构的个人及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NbRjSaakyvd3cYnP0NNg 提取码:12y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您对阜平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2、纸质报告书获取方式”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我们。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20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及时限均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 号)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