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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阜平最新通告,要集中专项整治!
阜平县公安局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
阜平县人民法院
阜平县司法局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的
通 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行为,防止国家资源流失、生态环境和白洋淀上游河道遭受破坏,依法保护耕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依法对非法毁地卖砂、私挖乱采、加工、销售、运输砂石等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私挖乱采山体、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非法毁坝盗砂、非法盗采砂石、非法加工、销售砂石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影响河势稳定的违法行为。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破坏耕地、毁地卖砂。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行砂石建筑材料加工、买卖、运输、储存或窝藏、转移以及利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非法开采的矿产和砂石。
五、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参与上述违法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从严从速立案查处。
六、对非法开采、加工、销售、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和水利、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电力部门及有关乡镇联合执法,采取断水、断电、依法拆除生产设施、扣押砂石工具、机械、没收非法来源的加工销售砂石料等强制措施,从严从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阻碍抗拒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受理举报单位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障举报人权利。
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检察院:7220228;
法 院:7221253;
司法局:7231118;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221332;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7221445
特此通告
阜平县公安局
阜平县人民检察院
阜平县人民法院
阜平县司法局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