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1-20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阜平县统计局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阜平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及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及内容有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统计工作等。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形式
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dfuping.gov.cn/)是阜平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可随时在县政府网站检索、查阅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阜平县统计局办公室
受理地点:阜平镇中兴街82号
电话:0312-7221232
(二)申请提出须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者提交申请书,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申请,或者到受理机构处当面申请。申请表可以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者到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方式等;
2.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时间。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时,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申请或在信函中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处理申请的程序和方式
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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