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阜政办13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3-15
《城南庄纪念馆三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充规定政策解读
一、《方案》补充规定制定的背景资料
为进一步完善城南庄纪念馆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于2019年8月28日启动了城南庄纪念馆三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因城南庄纪念馆三期建设设计发生变化,征收范围、回迁安置区等需做出调整,为体现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连续性,继续执行《城南庄纪念馆三期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政策规定(为同一个征收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可执行原有征收补偿方案),对征收补偿方案中部分条款做出补充规定。
二、主要内容
《方案》补充规定共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征收范围:在原征收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城南庄纪念馆周边(纪念馆西侧、北侧及东侧)、纪念馆停车场南侧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划定的征收红线为准。
第二部分是回迁安置区:(一)城南庄纪念馆停车场南侧拆迁户安置在城南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5号-30号楼剩余房屋。(二)城南庄纪念馆周边(纪念馆西侧、北侧、东侧)拆迁户,回迁安置在城南庄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西侧,新建回迁房为7层住宅楼,交付标准为毛坯房,每户给予300元/平方米装饰装修补贴。自启征之日起24个月内交付使用,过渡期间按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2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为10元/㎡/月。
第三部分是发布实施: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政府发布城南庄纪念馆三期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并在征收范围内公告。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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