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疫情期间“联合双打行动”的 通 告
发布时间:
2020-0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联合双打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水利、公安、发改、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信等部门配合,在疫情期间全县开展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重点查处以下6类违法违规问题
1、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8条第2款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2、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3、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4、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
5、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
6、违反《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以及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的。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重点查处以下6个方面违法违规问题
1、严查质量违法。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要求产品、三无产品等,严厉打击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以过期失效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消费者行为。要加大对口罩等防护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产品。
2、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行为。
3、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行为。
4、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纠正阻碍防护产品市场流通的行政垄断问题和不符合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5、严厉打击借助网络平台、微商、直播带货从事以上违法行为。
6、严厉查处违反法律规定回收、利用和经营医疗废弃物的行为。
承担“联合双打行动”的部门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坚持联动、联控、联打,确保“联合双打行动”取得实效。请广大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线索,举报平台热线:12315。
阜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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