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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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有关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发布时间:
2017-05-16
刘 靖(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戴鹏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对外开放、金融、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旅游、物价、法制、政务服务、地方志、经济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物价局、县法制办公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优化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开发区、天生桥景区管委会筹建办公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协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县残联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各银行、县各保险公司。
张新占(县委常委、政协主席、副县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治超、邮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养路工区。
协管县国土资源局。
董云松(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戴鹏炜同志分管国土资源工作。
协管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县政府与国土资源部的工作联系。
马 佳(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对接京津、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协助戴鹏炜同志分管经济开发区工作。
协管县发改局、商务局、县教育局。
负责县政府与国家机关的工作联系。
那日苏(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赵敏涛同志负责扶贫产业(畜牧业)发展工作。
协管县畜牧水产局。
负责县政府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工作联系。
孟 科(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戴鹏炜同志负责对接京津(西城区)、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协管县发改局(对接京津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与西城区的工作联系。
张风毅(副县长)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校地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县档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信息网络公司。
负责与县妇联、县文联、县计生协的工作联系。
杨进忠(副县长)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贸流通、粮食、市场、通讯、烟草、石油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粮食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石油公司。
赵敏涛(副县长)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扶贫、民政、科技、气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民政局、县农业开发办公室、县科技局(地震局)、县气象局。
负责与县科协的工作联系。
孙 赫(副县长) 负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经济运行、电力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
负责与县工商联、团县委的工作联系。
刘济伟(副县长) 协助赵敏涛同志负责扶贫产业(林果业)发展工作。
协管县林业局、县农业局。
负责县政府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工作联系。
王恩东(副县长) 协助戴鹏炜同志负责招商引资、金融扶贫等方面工作。
协管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中心),协助联系各银行、各保险公司。
负责县政府与市直机关的工作联系。
通占元(副县长) 协助赵敏涛同志负责扶贫产业(食用菌)发展工作。
协管县农业局。
王冠壹(副县长) 协助戴鹏炜同志负责金融工作,协助赵敏涛同志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
协管县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中心),协助联系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协管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
负责县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的工作联系。
贾寒冰(副县长) 暂不分工。
李立新(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负责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信访局。
负责与县委统战部的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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