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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 〔2020〕2号 关于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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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2020〕2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1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经研究决定,全面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请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全面防控的基础上,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一、县域内暂停各类集会和大规模人群聚集活动,各乡村集贸市场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积极引导动员群众,不组织、不参加集会、规模聚餐等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劝导外地亲友不要来访,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二、县域内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电影院、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公共浴池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全县范围内景区暂时关闭,各级各类培训全部停办,各学校开学时间延迟,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县域内大中小型商场、超市、药店等做好通风消毒并尽量缩短服务时间,工作人员和入店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并开展体温监测。
四、各乡镇(民政局)、县直各部门持续全面做好武汉(含湖北各市)等重点区域入县人员和近期去过武汉的回县人员的排查、摸底、登记和及时报告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切实找准并切断传染源。各村(社区)都要安排足够的疫情防控志愿者,在主要道路和节点设立检查站,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
五、各乡镇(民政局)、县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都要设立卫生检疫点,组织单位消杀工作,落实进单位体温检测和戴口罩上岗工作制度要求,确保党政群机关、各行业各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稳定。各行业、企业参照执行。
六、汽车站、公交公司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各高速口、国省干道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措施,设立留验站,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病例或疑似病例进行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
七、各施工工地延迟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另行通知。银行系统严格落实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引导群众通过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柜员机等自助办理金融业务。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方式广泛宣传、劝告并协助客户,能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柜员机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到银行柜台办理。
八、坚决禁止活禽交易,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强化餐饮行业监管,建立从养殖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把食品安全关。
九、全县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隔离点要备足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药物设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五个早”工作要求,加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集中”落实力度,每一名患者都要做到“一人一策”。进一步加强院感管理,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防医务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十、卫健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疾病,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就医提示,公布全县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引导公众有序就医。
十一、做好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严密监控商品价格波动,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5日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