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阜政办86号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8-05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背景资料
为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提升救助水平,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我县救助体系中兜底保障作用,兜住民生底线,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民〔2018〕95号)和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保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先试先行,结合大台乡、阜平镇两个试点乡镇工作经验和意见建议,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如下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加快形成救助及时、标准科学、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我县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一)应救尽救。 (二)适度救助。 (三)公开公正。(四)制度衔接 。(五)资源统筹 。
第三部分是救助范围和类别。临时救助实行居住地管理,为确保救助更精准,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自救能力,将救助对象分为五类。
第四部分是救助类型和标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救助、支出型救助、一事一议救助三类。
第五部分是救助程序。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申请,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根据申请对象的困难情形,确定临时救助类型,按相应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审批,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六部分是救助方式。临时救助金原则上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但也要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多种救助方式。
第七部分是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 。(四)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五)建立健全公开公示机制 。(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七)建立健全乡镇人民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八)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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