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6-05
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为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和《阜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C(常规方案)等三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局长、副局长、地环股股长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各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商请,各国土资源所速报信息,媒体及其它信息等。
三、启动各级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如下:
(一)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或小型(有人员死亡)地质灾害,或出现特大级或重大级或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我局立即报县政府,县政府启动阜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局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二)发生小型(无人员伤亡)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我局自动启动B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 地环股负责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领导决策启动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四、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B级不成立,成立领导小组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成立的由地环股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五、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局长带队组成局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地环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等相关人员。
河北省地质环境检测院保定分院派出专家成立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主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带队组成局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局办公室、地环股、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等相关人员。
河北省地质环境检测院保定分院派出专家成立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相应设备,随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乡(镇)政府主管领导及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 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
(2)及时报告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
(4)发布预警信号,协助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5)实施应急监测和险情速报;
(6)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制度;
(7)根据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8)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9)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
(10)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11)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 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2)及时报告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价灾情,预测险情;
(4)发布预警信号,协助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
(5)必要时,申请上级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
(6)根据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7)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8)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9)研究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术咨询建议;
(10)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
(11)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前方(现场)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县级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前方(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专家组由地环股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从保定市自然资源系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选取。
2.装备配置
地环股做好装备配置与工作,定期进行检测与维修,行前做好装备安全性、可用性检查和精度校准;应急结束后装备清查和登记入库工作。应急响应前,后方工作装备配置尽可能全面。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而定。
3、资料保障
应急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和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为,精度尽可能满足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职责
当县政府启动应急响应预案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地质灾害安全和应急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地环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地环和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1、决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级应急响应启动;
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事宜;
3、领导局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部署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应急任务;
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
6、决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在局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和地环股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
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并保持与县政府、有关部门、镇政府、对上(下)自然资源系统以及应急队伍的联系;
3、传达指挥局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协调局工作组、各部门及镇政府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
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
6、协调、指导当地政府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初核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应急调研与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环股
当启动A级应急响应,成立局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地环股与局办公室联合组成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应急工作任务;当启动A级以下方案,不成立领导小组,地环股承担相当于上述办公室职责,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
(四)应急专家队伍
河北省地质环境检测院保定分院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队伍,其主要职责为:
1.组建专家组,进行应急专家库建设、管理;
2.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情汇总工作及上报;
3.开展现场应急调查等技术工作;
4.架构地质灾害事发地与市、省、部之间的远程会商通讯网络,确保现场与后方的信息畅通以及会商的顺利进行;
5.为现场应急工作和专家会商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及时开展相关区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
6.初步提出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建议措施;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平台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
8.协助上级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9.技术指导县级相关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10.协助编制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起草相关技术工作规程和要求,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应急处置技术培训;
11、承担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工作方案有效期五年,执行过程中若存在问题,通过局长办公会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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