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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2019】67号 阜平县2019年全域推广洁净煤及强化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7-10


    阜平县2019年全域推广洁净煤及强化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阜政办【2019】67号 关于印发《阜平县2019年全域推广洁净煤及强化治理实施方案7.8(8)(1)

 

    一、背景资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有效防治冬季燃煤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规定和洁净煤兜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以杜绝劣质散煤燃烧污染为目标,把全域推广洁净煤和劣质散煤管控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冬、清洁过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第二部分是任务目标。1.对不能实现清洁供暖的城乡居民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取暖,禁止使用劣质燃煤。2.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管控,严格散煤储运、销售、使用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严厉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实现劣质煤全域禁售、全域禁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一)全域推广洁净煤。1.推广范围。2.补贴政策。3.配送体系。4.推广流程。(二)强化散煤治理措施。1、加强卡口管控力度。2.强化联合执法检查。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4、强化煤质抽检。

    第四部分是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30日)。(二)散煤回收(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15日)。(三)配送体系建设(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31日)。(四)全域推广(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15日)。(五)强化散煤管控(2019年7月10日至2020年3月15日)

    第五部分是责任分工。相关政府部门及乡镇各司其职,做好洁净煤的推广、统计、配送、销售、补贴、审计等工作

    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强化工作责任。(三)严格奖惩措施。(四)强化宣传引导。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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