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阜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权力清单
发布时间:
2019-11-10
县民族宗教局行政权力清单
(共6项)
行政权力类别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行政许可 | 111306246827531211-XK-001 |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办跨设区的市、跨县(市)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宗教活动的审批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 | 宗教团体、场所 | 15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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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6246827531211-XK-002 | 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含较大规模修缮)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 | 宗教团体、场所 | 30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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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6246827531211-XK-003 |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团体、场所 | 无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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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6246827531211-XK-004 |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团体、场所 | 30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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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11306246827531211-CF-001 | 违规处罚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宗教事务条例》 (2017)第八章 | 违规宗教团体(场所)或其他人员 | 无 | 第40条……③款;第43条……②、③款: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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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6246827531211-XK-002 | 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 中共阜平县委统战部 | 综合股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及各单位内设的清真食堂、清真灶、清真专柜、清真车间 | 无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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