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6
阜审改办〔2019〕1号
阜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冀办发〔2015〕20号)和市委编委办《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保编办字〔2019〕121号)有关要求,现就全面开展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清单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与机构改革相衔接,全面系统梳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对现有“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开,做到权责明晰、要素完整、于法有据,推动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范围。县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县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按照省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县级部门要与市级对口部门做好沟通、学习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梳理确认阶段(10月25日前)。县政府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本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相关清单制度文件(详见附件)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原则,完善相关事项要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本部门“两个清单”审核稿,于10月25日前报县审改办。梳理过程中,对于涉及职责交叉或多个部门的事项,各部门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沟通协商一致后报送,并备注说明有关情况;对于事项编码,由于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调整幅度较大,相关事项可打破原有编码,按照编制标准重新进行编码排序,除新组建部门外,其他部门还需一并报送现有清单事项与新调整事项对照情况。
(二)集中审核阶段(10月26日至11月8日)。县审改办会同县有关部门,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与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各部门报送的“两个清单”进行集中审核,提出规范或调整意见,反馈各单位核实确认,编制形成汇总清单,并提请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汇总清单送审稿。
(三)审定公开阶段(11月8日至11月15日)。县审改办按程序将汇总清单审定后,形成汇总清单(2019年版),正式向社会公开。同时,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两个清单”,并同步编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县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拓展机构改革成果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健全完善“两个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确定的工作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县审改办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保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主动和本系统上级部门对接,寻求工作指导和政策解读,保障清单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二)把握时序推进。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工作力量,严格把握工作时序,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过程中,还要注重统筹兼顾,与本部门已经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衔接,与机构改革实际相衔接,与同级部门职责分工和上下级对口部门权界划分相衔接,特别是新组建的部门,要结合职责划转情况认真梳理摸底,依法准确核定本部门权责事项。
(三)规范日常管理。县审改办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对本级权责清单编制、调整、公开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两个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简政放权、机构和职能调整、运行效果等情况,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及时对本部门有关事项进行评估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县审改办按程序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公布。“两个清单”公布后,各部门都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和履行责任,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县审改办要加强对 “两个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规范高效的问责机制,确保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构建起规范化、法定化的部门职责体系。
附件:“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相关文件目录(电子版请登录邮箱fpxxzspj@126.com下载,密码7232678)
阜平县审改办
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辛锦娟, 7232678)
附件
“两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相关文件目录
1.《河北省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13号)
2.《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冀办发〔2015〕20号)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8月27日)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
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10号)
6.《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公开责任清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47号)
7.《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4〕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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