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11
2024年以来,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2024年8月,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认真研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局单位内部学习安排为按照制定的《阜平县统计局2024年党史理论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党组会议和全局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把握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精髓要义,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为全县统计工作依法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2024年局单位严格落实法治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动统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多措并举出台统计局统计监督相关文件,完善执法程序,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增强统计法治意识。积极做好日常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目标,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普法工作。一是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向企业和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条文资料,加深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程度,浓厚了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业务培训、入户调研、调查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告知调查对象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拓展普法平台,通过运用微信朋友圈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发布统计法普法视频,积极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四)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是坚持培训先讲法的培训原则。业务培训前先进行法治培训,切实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竞答活动,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
(五)强化统计执法,锤炼执法队伍,深层次推进依法治统。加强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监督,规范统计监督检查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县2024年以来一套表调查单位及增减变动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及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单位进行核查,坚决查处瞒报虚报统计数据、干预调查对象独立报送数据等违法行为。用统计执法实践深化统计执法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掌握和应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锤炼执法队伍。通过执法,用鲜活的案例,辐射教育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配合统计部门积极主动的依法报数。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企业对统计依法行政监管工作并不熟悉,影响工作效率;二是工作中存在学习法律知识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的问题,缺乏主动学习和提高的意识,导致工作能力和效率受到限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单位致力于充分发挥党组在本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将依法行政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24年阜平县统计局法治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召开行政执法调度会、培训会。增强担当意识,强化看齐意识,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职责清单,确保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日渐规范完善,依法行政能力逐渐提高,有力保障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的开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局认真总结,补足短板,在2025年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法治建设。
(一)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主体责任
进一步带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政治立场,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认真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学习会等方式组织再学习再领会。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清醒认识当前防范统计造假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各项纠治举措。
(二)结合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我局作为基层统计局要切实加强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以练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切实提升统计人员执法检查能力水平。严把企业“入退库”审核关,加大入退库单位核查力度,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二是持续推进防范统计造假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开展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及入退库专项检查,保质保量组织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应付式检查。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规定,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要求报上级统计局审核的,坚决落实审核意见,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切实发挥信用惩戒的震慑作用。及时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加大面向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宣传力度,积极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三)进一步深入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协作贯通
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向巡视机构提供对被巡视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涉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要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