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施行后评估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关于开展《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施行后评估工作的公告
为提高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有效性、合理性、科学性,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质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根据《阜平县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对《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施行后评估工作。
现诚请社会各界对《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可以于2024年8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书面函寄阜平县民政局(地址:阜平县桥东街113号,邮编:073200,来信请注明《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施行后评估意见);
2.直接发电子邮件至fupingminzhengju@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施行后评估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阜平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原文
阜平县民政局
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