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11-03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安全保障,全面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主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务求创建实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及组室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及周边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综合环境,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文明、和谐。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校外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1.治安安全方面。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及吸毒等重点人员日常防范,“黑恶”团伙、社会闲散人员打架斗殴、偷盗抢劫、侵害欺凌师生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学生放学后违纪等情况。认真排查,分类施策,密切关注。(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2.消防安全方面。野外、山场及校园周边各类火灾隐患。严禁带火种,搞好警示教育和法规教育,相互监督,遇有火情迅速上报。(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3.道路交通秩序方面。优化校园周边,特别是校园门口交通秩序,规范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设备。强化学校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及“家、校、警”共建机制。教育学生安全骑车,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非载人车辆、超员车和超载车辆。(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4.违法违规经营方面。校园周边“小饭桌、小摊点、小餐饮、小作坊、小门脸”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河北省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管理条例》规定,校园门口及周边100米范围内“马路市场”或“早市”清理到位。整治校园周边经营商户违规制作和销售各类“三无”食品违法行为。(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营养办、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5.文化娱乐安全方面。校园周边不得存在恐怖、迷信、低俗和色情玩具及饰品和出版物销售;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存在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场所、歌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相关组室结合学校、有关部门加大检查频次,对于违规经营的要发放告知书以示警示或吊销营业执照。(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思政卫艺组、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6.环境安全方面。整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广告、占道经营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空气噪声污染影响教学等问题;清理危及学校安全的高污染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生产经营企业或场所。(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7.提供接送学生车辆服务安全方面。接送学生车辆服务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接送学生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检测。运营方案(运营线路及站点设置、随车照管人员)、资质要规范,做到“六定”:定车、定人、定时、定座、定站、定线。不得超员、超速、超范围服务,要认真记录接送情况;执法监管部门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上把好源头管控、标牌发放。加大路面监管执法、违法行为处置及取缔“黑校车”等方面打击整治力度。(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安全组、职成教组。)

  8.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方面。排查辖区内库、坝、坑、塘、渠、井、池等易积水结冰所在,做好警示标牌、明确责任人,做到动态管理。各学校要做到教育时时讲、处处讲,切实形成浓厚的防溺水教育氛围。抓好《危险的地方我不去》防溺水歌的学唱工作。搞好游泳场馆的救生员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综合督查组、思政卫艺组、体育组、安全组。)

  (二)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疫情防控方面。学校要严格遵守“六个一律”要求,不聚集、不外出、戴口罩、勤洗手、一米距离要保持。要不断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防控物资储备计划》。要持续落实师生体温检测,建立“一人一卡”。要落实晨、午、晚检、消杀、“防控常识课”及卫生常识教育等规定。(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思政卫艺组、安全组。)

  2.基础设施方面。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道楼梯、校门口、食堂、燃气管道、变压器、电线、电闸、电梯、灯具、电扇、开水器、校园周界围墙、厕所、化粪池、教学实验、体育器材、运动场馆、大型活动场所等方面安全隐患。认真排查,限期整改,不留死角。(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规划组、教师发展中心、体育组、普教组、营养办、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3.校园安防方面。配备专兼职保安、门卫,加强管理及培训,充实警卫室安防器械,做好值班、巡逻巡护,维护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和红外线报警系统。校长要亲自每日网上巡查。(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安全组、综合督查组。)

  4.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安装好防盗门窗、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健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设施设备全、食堂功能间分工合理。食品原料政府采购、公示栏规范完整统一。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有效的检验报告随货到校。运输需消过毒的厢式货车,储藏要低温通风。餐具每餐高温或红外线消毒。案板和刀具生熟要分开,食物生熟要分开储存,留样不低于125克,须48小时。饮用水检验合格。对过期、变质及储存时间过长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各类调味品一律清理处置。落实集中用餐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校园内不得开设小卖部、超市等经营场所。(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营养办、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5.消防安全方面。要有消防通道、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通畅。电源及配线、电器使用,燃气报警装置等方面要逐一做好安全检查。要把违规接入电动车充电电源、安全用电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建立完善常态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规划组、安全组、综合督查组。)

  6.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方面。学校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具体人员负责;落实购买、使用、存储、销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等相关规定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实验室专人专管及领取、使用和剩余量处置登记等措施。(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教师发展中心、安全组、综合督查组。)

  7.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方面。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教育教学活动中器材、物品、运动等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及由于教师体罚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深入探讨学校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在转化问题学生中的独特优势,通过情感兴趣施加影响。(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普教组、教师发展中心、体育组、思政卫艺组、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8.校园欺凌方面。严禁各种不良习气影响青少年不文明、不礼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起绰号、勾结不良青少年拦路抢劫、偷盗破坏等违法违规现象,对学生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学校要见微知著、提前研判,严格事故发生。发生校园欺凌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化解纠纷。要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实施“警校共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纪检干部的作用,加强法制教育,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思政卫艺、安全组、综合督查组。)

  9.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方面 。受疫情影响学生长时间不在学校生活和学习,再者线上教学依靠手机,且由于学生家长对学生使用手机没有做到有效教育和监督,致使个别学生受网络信息影响,心理健康出现问题。需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检测、分析、疏导,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普教组、思政卫艺组、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10.舆情安全方面。进一步加强网络教育,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师生生活、工作、学习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时要及时关注化解。(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11.特种设备安全方面。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要有验收合格证,张贴使用标志标识及安全注意事项要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等。(主体责任:学校。监管责任:学区、包乡组室。督查责任:教体局规划组、综合督查组、安全组。)

  四、责任落实

  (一)学校职责

  1.健全机制制度。学校对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和班主任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学校安全工作作出“安全承诺”,要亲自安排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组建一支安全管理队伍,明确职责,制定安全工作相关制度,严格督导考核。

  2.广泛发动参与。要确保开学、放假,早、晚,考前考后等两头的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开好主题校、队、班会,广泛发动,形成人人讲安全,处处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定期组织制作主题班级板报、手抄报、作文竞赛等。要通过家长会、校讯通、微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实现家校互联,确保不漏一人。组建志愿者队伍弥补学校监管的漏洞短板。要做实家访工作。

  3.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学科安全教育渗透。利用每周一节安全课,做到有课表安排、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评价,养成时时处处做安全评估的良好习惯。

  4.强化网格化管理。以双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要深入细致做好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要建好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人和整改时限。课上每节都有教师盯守,课间有教师导护。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思政课和德育工作,通过评选优秀、弘扬正气、理想教育实施立德树人工程。重视后进生转化。要建立问题学生台账,对于孤儿、留守儿童、单亲儿童、问题家庭孩子实行五级包联责任制,通过社团组织、家访、电话联系、微信互动、专家问诊、法制介入加强对学生的管护转化。

  6.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倡导“五讲、四美、三热爱”,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推出“案例大家评”活动,通过群评群议达到“明事理、知荣辱”。

  7.精细排查化解矛盾。班主任老师要“勤转、多查、多问”,通过班委会、小组长、学生了解学生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地搞好思想疏解工作,重点关注、解决学生当中的情感、积怨问题,坚决杜绝校园欺凌。

  8.注重问题研判。结合村干部、人大、政协、派出所等解决问题,注重防范。对于责任问题要严肃追究。

  (二)学区中心校职责

  学区中心校对学校安全文明建设负监管责任,对学校解决存在困难的问题要亲自参与、协调、监督进行。

  学区要落实“包联”责任制,学区所有人员要分包学校,经常到校检查督导安全工作。

  各学区、学校要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对于问题学生要单设《一生一档》,体现出教育转化和发展历程。

  (三) 教体局组室职责

  1.安全组。督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加大安防资金投入,按照《保定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标准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内部保卫人员和专业保安要尽职尽责,严格执行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及心理抗压能力。指导和督促学校广泛开展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结合消防部门检查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

  帮助联系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和经政府批准设立的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单位及其所有校车的源头监管,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下发各类“预警提示”,组织各类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

  2.营养办。加强对学校督导小组、供货企业和食堂的监管,对学校食堂储存的各类食材、调味品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市场局负责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及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行为,严防“五毛”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3.思政卫艺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规范学生行为,严肃校规校纪,严防校园欺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督导学校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校园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防控物资储备计划等工作。

  4.体育组。加强对体育课、体育设施、体育运动的安全工作指导检查,负责对各社会体育场地、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负责竞技运动的安全提示工作。

  5.教师发展中心。严督实查学校管理,严防校园涉毒和易燃易爆危化品,及时消除隐患。对股室、学区、学校领导、教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教师做好教学安全工作。

  6.综合督查组。对校风校貌、校园周边学生违纪、工作作风、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

  7.普教组。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指导学校班主任工作,结合人事等部门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确保学校思品课、安全课、活动课开齐开全。

  8.规划组。做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源及配线、电器使用、燃气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对购置的特种设备做好把关、培训,并做好督查。

  9.办公室。负责信访接待和信访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 关注网络舆情并处置。

  10.成职教组。结合学区对已持证的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从严督促整改、考核。对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管问题突出、安全事故多发学校,以约谈、通报、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阜平县教体局“安全文明校园”创建领导小组。教体局局长赵胜光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郑志刚、董飞、杨二军、甄淑平、韩文达为副组长,各相关组室组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甄淑平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组组长李春雷担任。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调度,各有关组室、学区中心校、各学校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方针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及《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推进业务范围内学校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激发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内生动力,共同构建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职、积极工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日常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教体局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学区中心校、各学校年度考核,作为一票否决项。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学校安全工作,并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机关各组室考核的内容进行考核。局领导班子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学校安全工作。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多形式、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自觉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意识。

  (五)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青少年时期正是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全体教育工作者要积极学习教育和管理理论,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强传统教育、红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青春之少年用青春之活力创造青春之未来。对于出现问题的学校、教师要先免职再调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

  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