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迎接省政府对我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15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时间安排》冀教督办【2021】1号的通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督导评估组将于2021年5月17日—21日对我县开展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2—7221227

  特此公告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