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从事“灾后重建员”岗位就业帮扶专岗人员调整岗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5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从事“灾后重建员”岗位就业帮扶专岗
人员调整岗位的公示
因我县从事“灾后重建员”岗位的就业帮扶专岗人员服务期即将满12个月,遵循“县级统筹、因需设岗、人岗相适、适度开发、总量控制”的原则,经各乡镇研究决定,对从事“灾后重建员”岗位的就业帮扶专岗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现对岗位调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共5天),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312-7221275
附:就业帮扶专岗人员岗位调整统计表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