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大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9-27


河北省阜平县大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河北省阜平县大湾水利枢纽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工程名称:河北省阜平县大湾水利枢纽工程

工程地点:保定市阜平县吴王口乡和砂窝镇境内

工程组成和规模

大湾水利枢纽工程由大湾水库工程和供水工程组成,供水工程为供水管线。工程主要任务是供水和灌溉。大湾水库坝址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2975,水库正常蓄水位662m,调节库容212,总库容396是小(1)型水库。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209,供水范围主要是吴王口乡和砂窝镇2个乡镇。大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6m供水工程为自流供水,供水管线起点为坝后分水闸室,沿沙河和S203省道埋设,终点为沙窝镇龙王庄村,水平投影总长约23km,沿线共设11个灌溉分水口和2个生活分水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河北省阜平县大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可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查询,并可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eVQtEOukWNgAGx3XY1NCQ?pwd=tqhp 提取码: tqhp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工程周边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影响方面的相关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方式见文后),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址:阜平县苍山西路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12-7221372

电子邮箱:fpxnyj@163.com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2-28066153

电子邮箱:zsbfhp@163.com  传真:022-28703219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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