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治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8-10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治理超限超载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

公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河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冀交公[2018]3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15家企业予以公示。

 

附件:阜平县15家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