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行政审批局7月12日对1个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2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20247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71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12——20247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2—7232678

通讯地址:阜平县中兴街260号(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编:0732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阜平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阜平县丰台水电站灾后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行审建环表[2024]011

202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