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查处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

发布时间:

2023-11-23


2023年11月19日11时许,张某某在阜平县大台乡东板峪店村桃花沟的山上上坟烧纸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张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安全无小事,用火安全要牢记,一丝一毫疏忽不得。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失火的违法行为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防火意识,让一切防患于未“燃”。

 

  源:阜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