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阜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主要内容
1 规划期限和范围
1.1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3-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为2030年以后。
1.2 规划范围和层次
1) 县域:
阜平县行政管辖范围,面积2496平方公里。
2)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面积109.8平方公里,与规划区范围一致。
1.3 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阜平镇的5个社区和13个村庄:东寺社区、北菜园社区、北街社区、南街社区、新世纪社区;城厢村、第一山村、土岭村、青沿村、高阜口村、大道村、小石坊村、大石坊村、照旺台村、城厢村、白河村、法华村、大元村;王林口镇的6个村庄:马驹石村、南湾村、方太口村、上庄村、西庄村、东庄村。总面积约为109.8平方公里。

2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2.1 城乡发展目标
3) 总目标:
成为国家级县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示范区,独具太行山区特色的山水城市。
4) 阶段目标:
到2015年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增长速度高于保定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到2017年实现稳定脱贫。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总量同步增长,农村贫困现象得到根治,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到2030年,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走向富裕阶段,全面消除贫困,完全建成宽裕型小康社会。
2.2 城乡发展战略
5) 绿色为本——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京津地区备用水源地”职能;实施重点生态恢复和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推进绿色节约高效发展;优化山体水系,构筑城乡自然生态景观体系。
6) 红色引领——打造红色文化品牌
培育和打造以红色文化为核心,生态文化、历史文化、地域民俗文化多元共荣的文化旅游品牌。立足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将文化与旅游开发相融合,建设太行山区生态文化旅游强县。
7) 特色发展——以旅游养生、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为主导
依托“红绿”资源,做强旅游休闲产业、培育文化产业。重点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加快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通过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构建三产全面发展、城乡分工协作的综合性产业体系。
3 城市性质和职能
3.1 城市性质
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旅游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独具太行山区特色的山水城市。
3.2 城市职能
(1)京津冀地区知名的休闲旅游养生基地;
(2)保定西部重要的绿色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与先进制造业基地;
(3)晋冀交界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4)阜平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4 城市规模
规划2030年,阜平县县域总人口为3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5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7.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4.8平方米。
5 县域城乡空间布局
5.1 城乡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主五副,五轴六片”的县域城乡空间结构。
(1) 一主:
阜平中心城区,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 五副:
依托平阳镇、城南庄镇、砂窝镇、天生桥与龙泉关镇、大台镇形成的发展副中心。
(3) 五轴:
依托保阜高速、382省道、203国道,207国道等县域主要对外交通联系通道,由中心城区向外放射,形成五条发展轴线,打造县域城乡发展轴。
(4) 六片:
中部发展片区:包括阜平镇和王林口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与现代服务业。提升现有煤炭物流,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低端煤炭物流。
东部发展片区:包括平阳镇和北果元乡。推动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物流、乡村旅游等产业的协调发展。加强王快水库周边地区的生态建设,强化京津地区备用水源地的区域职能。
南部发展片区:包括城南庄镇。塑造红色旅游文化产业主导地位,推动石材精深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发展,配套发展商贸服务业。
西部发展片区:包括天生桥镇、龙泉关镇和夏庄乡,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强景区间的交通联系与旅游合作,共同建设大景区。
东北发展片区:包括大台镇、台峪乡和史家寨乡,依托农林资源,发展特色农业、林牧业。开发古北岳等特色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业发展水平。
西北发展片区:包括砂窝镇和吴王口乡,发展生态旅游,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水土保持。

5.2 城乡等级规模结构
形成“>15万人,1-1.5万人,0.4-1万人,<0.4万人”4个规模等级。

5.3 城乡职能结构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五个职能等级,分为综合型、旅游型、商贸型、工贸型、农贸型、农业生产型六种职能类型。
5.4 城乡用地布局
规划2030年县域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85.29 平方公里,占县域城乡用地的3.42%,县域城乡非建设用地总量为2409.68平方公里,占市域城乡用地的96.5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除保障城镇建设需求外,重点保障区域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城乡非建设用地中重点确保基本农田总量。
规划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