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4-04-05
保定市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缓解水资源紧缺、防灾减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气发〔2023〕14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21〕22号)文件要求,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持效益优先,围绕保定市总体缺水现状实施全域、常态化增雨防雹作业,提升人影工作质量和效益;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影工作格局;坚持安全第一,军地协同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提高风险防范和安全作业能力。
二、工作重点和作业周期
(一)推进人影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我市《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2024年度工作任务,督导各县(市、区)完成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切实推进人影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以我市主要林果产区、特色农业种植区、大型农业园区为重点,围绕干旱、冰雹等主要灾害,科学合理布设人影作业点、升级改造现有固定人影作业点,建立干旱区、冰雹带区域联合联防作业服务模式,最大程度减轻干旱、冰雹灾害。
(三)助力生态保护和修复。针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合作,共同提升人影保障能力。以西部山区县为重点区域,报废超期服役火箭发射系统、购置新型火箭发射系统,升级改造高山碘化银烟炉。积极推进保定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人工增雨(雪)试验基地建设,开展常态化、科学性人工增雨(雪)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重要水源地水源补给。联合人影装备厂家在涞源国家雪上项目训练基地、阜平银河山自然保护区探索开展无人机增雨(雪)作业,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作业。
(四)提升森林防灭火保障服务能力。山区县要围绕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科学合理布设火箭和高山烟炉人影作业点,并备足弹药,在森林防火期大力开展人影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五)保障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为主要区域,加强农作物生长需水、旱作雨养区域自然降水以及城市用水等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大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
(六)强化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响应预案,当遇有突发森林火灾或重大社会活动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应急预案。加强技术储备和实战演练,适时开展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周期。人工增雨(雪)作业和突发事件应对与重大活动人影保障作业周期均为全年。人工防雹作业周期为5月1日到10月31日。
三、完善业务技术体系
(一)强化联合作业。按照《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区域联合作业实施方案》部署,加强作业资源整合,健全完善联合作业协调机制,提升人影作业规模效益,联合省人影办增雨(雪)飞机,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提升作业能力。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高射炮、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积极开展无人机增雨(雪)试验与聚能空气炮试验。
(三)提升指挥能力。推进国家和地方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做好汛期气候趋势监测,提前研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求。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建立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
四、加强安全管理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健全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人影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年内至少开展一次人影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气象、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弹药的生产、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落实作业人员备案。严格执行作业期前公告制度,作业空域申报审批制度。每次人影作业前按空域管理权限及时向航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未获批准,不得作业。
(三)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列装更高安全性能的作业装备,提升人影作业装备质量。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重点场所、重要装备、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年内举办人影作业队伍业务、安全技能培训,加强日常作业安全、弹药存储运输、作业装备维护、作业空域申请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建立人影事故赔偿机制。各县(市、区)人影作业单位要积极办理人影作业公众责任险,并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定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影办”)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县要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优化人工影响天气项目设计和资金支出结构,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放大资金使用绩效,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三)加强安全保障。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和救助预案,并组织演练。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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