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1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阜建议主字〔2024〕第1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高金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处理农村建筑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农村建筑垃圾源头管控。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
“四个一律”“六个百分百”“净车行动”“平槽运输”等规范施工落实情况,监督施工中落实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覆盖、车辆出入冲刷杜绝带泥上路,及时查处沿途遗撒行为。通过视频监控平台重要工地实时监控,充分发挥“实时监控、倒查追踪、调度指挥”的三位一体功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处理。从源头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杜绝违规运输现象发生,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单位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车辆,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杜绝运输途中的扬尘、撒漏和乱倒现象。同时,县公安、交通、住建、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运输、污染路面、偷倒建筑垃圾渣土等行为,加大对建筑垃圾产生工地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采取联系相关主管部门降低施工企业资质等处罚,加大处罚力度,以责任追究规范建筑垃圾渣土乱倒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废弃资源变废为宝。鼓励建筑渣土通过基坑回填、堆山造景等方式,实现就地利用,推进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粗细骨料和再生填料,规模化运用于路基填充、路面底基层等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商业模式,在保证建筑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优先采用建筑垃圾为原料制造的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建筑垃圾回收网络,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加强分类回收和分选。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村民自治长效机制。通过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提高村民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进而逐步提高村民素质。借助村内宣传栏、条幅、广播等,大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环境、户户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对于乱扔垃圾的群众,采取相应的村民自治措施。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自202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县区开展春季和秋季两次集中整治活动,并对完成情况进行了大抽查。每次抽查做到所有乡镇全覆盖,每次每镇抽查13个行政村,对抽查情况进行全县排名。从整体上看,基本形成了自上而下环境整治总动员的浓郁氛围,农村环境整体得到极大改观。2024年3月份开始,全县开展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13个乡镇209个行政村,累计清理垃圾12368吨,出动人员 8049人次,车辆 5785 台次,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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