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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4


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乡镇行政处罚

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和保定市司法局通知,根据中编办文件要求,县政府已下放乡镇的行政处罚事项收回3项(涉及文化旅游1项,水利2项)。收回的行政处罚事项,自2025年1月24日起,由相关县直部门实施。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要立即对各自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公示。

 

附件:阜平县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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