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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29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阜平,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阜平篇章。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农业职业经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2024年计划选拔139人。

 二、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主要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人,外出经商返乡人员,近5年全国涉农专业院校毕业生,具备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植能手,以及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村干部等人员中产生。各乡镇结合去年选拔情况,按照2024年阜平县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计划表(见附件1)要求计划,优先从未选拔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村中推荐,确保2024年选拔完成后,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名农业职业经理人。

(二)资格条件选拔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农业生产基本要求的身体条件;

4.掌握并严格落实农业农村政策法规;

5.热爱“三农”事业,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

6.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1年以上并在岗;

8.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

9.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

1.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

2.存在违法犯罪或被政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5.本人长期无理上访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三、岗位职责

农业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搜集和分析农产品供求、客户需求信息;编制生产、服务经营方案和作业计划;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维护客户关系;组织农产品加工、运输、营销,延长产业链;探索建立技术入股分成、营销销售分成等利益共享机制等。

四、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线下申报。自选拔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选拔工作。本次选拔采取线下报名。2024年3月5日前,申报者需本人如实填写《农业职业经理人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证件照(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5张)、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等材料。申报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二)资格审核。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提交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把关,并了解其平时表现。审查合格的,以乡镇为单位出具推荐人选证明材料,于3月6日前提交县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县农水局307室)进行复核。县级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管理机构对乡镇初审上报人员,征求政法、信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后,纳入培养计划。(三)培训上岗。经县级培训考试合格的,确定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人选,报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委员会备案。经市级评价委员会同意批复后,由县级颁发《农业职业经理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获得上岗从业资格,并纳入全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源信息库。

五、扶持和激励政策

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优先享受我市产业扶持、科技扶持、金融支持、社保补贴等有关政策。每年组织开展“十佳”优秀农业职业经理人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和表彰。对实绩特别突出,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力,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成效明显、群众口碑好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优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进行重点培养,纳入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推荐范围;党员身份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优先推荐为市县“两优一先”表彰对象。

咨询电话:0312-7221372(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0312-7238339(阜平县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fzg506@163.com,密码7238339。附件请从此邮箱下载。

附件:1.2024年阜平县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计划表

         2.农业职业经理人申请表

来源:阜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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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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