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供酒”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4-28
近期,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正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众所周知“特供酒”问题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更关系到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此,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消费提示,以期引导大家理性消费,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认清“特供酒”的本质与危害
“特供酒”是指那些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这些产品往往以高价销售,却并无任何特殊品质或价值。其背后隐藏的是不法商贩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购买“特供酒”不仅可能遭受经济损失,还可能因饮用不合格产品而危害身体健康。因此,消费者应认清“特供酒”的本质,切勿盲目追求所谓的“特殊待遇”。
二、警惕“特供酒”的宣传陷阱
不法商贩往往利用消费者对“特供酒”的误解和好奇心理,进行虚假宣传。他们可能通过广告、社交媒体等途径,宣称自己的产品具有某种特殊身份或背景,以此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在面对这类宣传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不盲从。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
三、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酒类商品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如大型超市、专卖店等。这些渠道通常有严格的进货审核和质量控制机制,能够确保所售商品的品质和安全。同时,消费者还应注意查看商品的包装和标签,确保商品信息清晰、准确。对于来源不明或价格异常的酒类商品,消费者应保持警惕,避免购买。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在发现可能存在“特供酒”问题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中来,共同打击制售“特供酒”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酒类产品行业自律
酒类经营者要扛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管理。严禁酒类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销售标注有“特供”字样的酒类产品及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商品介绍或营销广告中使用“特供”字样内容;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采购、销售“特供”酒类产品;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广告发布媒介等严禁发布“特供”酒类产品广告,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
再次提醒消费者,“特供酒”不仅“撑不起面子”“显不了身份”,还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造假牟利。消费者如果发现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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