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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旅游市场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7-24


  当前,正值旅游高峰,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全县旅游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让游客乘兴而来,尽兴而归,更好推动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明码标价。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和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标价真实明确、标识醒目、货签对位,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二、诚信经营。旅游景区、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者应履行价格承诺,严禁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严禁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票、订餐、住宿等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三、杜绝虚假。旅游景区、景点、餐饮、住宿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发布与实际不符、夸大效果、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虚假违法广告。各类媒介广告经营、广告发布单位要严格审查旅游服务广告内容,切实履行好广告发布审查责任。
  四、安全经营。宾馆、商场、超市、景区等内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强化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应急救援演练,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监管人员进行复查,对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用。
  五、文明餐桌。旅游景区、夜市、商场、市场、农家乐等餐饮经营者要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采购关、加工过程关、食品制作关、餐具消毒关、食品留样关,“倡导文明餐桌,制止餐饮浪费”,确保游客吃得安全放心。
  六、严格自律。为慕名而来的游客朋友创造安心、舒心、放心的市场环境是全县广大经营者的责任和使命。广大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千万不能让你的不依法、不文明、不诚信、不热情等行为,影响阜平形象。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罚,并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对发现的欺行霸市、价格欺诈、虚假广告、欺客宰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反映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12315、12345。


  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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