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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阜平县未定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6-09-17


关于公布阜平县未定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

通  告

 

为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阜平县16处未定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以16处未定级烈士陵园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红线为基准,划定阜平县未定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2.16处未定级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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