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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政办〔2019〕21阜平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

2019-03-28


  阜政办〔2019〕21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阜政办〔2019〕21阜平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唐山“3.14”伤害学生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根据《保定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及阜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推进各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遵循“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对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全市校园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责任分工

  教育和体育局:要督促各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按照规定标准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内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要开展法治安全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要广泛开展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薄弱环节和短板。

  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查处和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以内的无证摊贩及占道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校园周边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食品经营场所及校外午托部的监管,严厉打击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行为,严防“五毛”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消防大队:检查校园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及周边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严格管理校园内部有毒和易爆危险化学品。

  生态环境局:要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及生产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校园周边报刊销售点、复印店、书店、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依法重点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网信办:加强舆情引导,及时排查、删除涉校有害信息。

  公安局:要坚决打击校园周边盗窃、抢劫和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校园周边出租屋非法经营和容留黄、赌、毒的行为,清理“非法出租屋”;加大取缔“黑网吧”工作力度。

  卫健局:要对校园卫生设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食药摊点等进行监督检查。

  交警大队:排查交通隐患,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深化落实“家校警”工作。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警校联动机制,推进“护校民警”工作制度。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在校园周边路段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合理施划停车位,在路况复杂、交通拥堵的学校门口设置电子警察、减速等设施;依法查处校园周边乱停乱放车辆行为。

  应急管理局:要加强校园周边各类生产经营性场所的监管,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幼儿园完善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各乡(镇)政府:全面排查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性格孤僻、心理失衡、人际关系紧张、邻里纠纷突出、债务缠身的人员要及时进行疏导化解,认真做好稳控工作。对易肇事肇祸的严重清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扬言报复社会等重点人员,要会同基层组织逐一见面谈话教育,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严方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危害学生安全。充分发挥“地主”优势,提供、上报各类侵害校园安全的线索和苗头,推动完成各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18日至3月25日)。召开阜平县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发放实施方案,做好工作动员部署,部门联动,合力做好专项治理行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2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排查统一安排,深入校园周边开展调查摸底,做好登记、汇总等工作,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第三阶段:综合整治阶段(4月3日至4月22日)。各督察组对辖区内校园周边开展全面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力解决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4月23日至4月30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开展验收。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与不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成立由张风毅副县长任组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吕海坡、政治部主任孟建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任组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体局局长李丙亮和公安局副局长陈永祥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业务组室相关人员组成。各相关单位选派两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摸排、整治、总结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职能互补,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联合作战优势,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导,确保落实。专项治理期间,各相关部门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工作不落实、不作为行为,要严肃问责。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把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平安建设年度考核。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师生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提高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意识。

  附件:1.阜平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人员分组表

  2.阜平县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表

  3.阜平县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改台账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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