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拟修改和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9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管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70号)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9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16年底以阜平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7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废止18件,拟修改2件、继续保留55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