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

放心年夜饭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

2016-02-02


  为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全、快乐的春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提供年夜饭的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超负荷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人员卫生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承办年夜饭的有关要求,确保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者预定年夜饭或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尤其是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家庭制作加工年夜饭,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材,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原料是否新鲜,烹饪时应烧熟煮透。剩饭剩菜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要确保彻底加热。不制作、不食用来历不明、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消费者如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相关下载

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402000021 网站标识码:1306240003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