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扎实做好“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28


  “双节”临近,对于食品安全方面,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监督监管,具体措施如下:
  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市场、蔬菜基地、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销售,加大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定期和不定期向市局送菜样进行抽查检测,力争完成今年的任务指标,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农产品监督管理站按照“不漏一家经营门市,不掉一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对全县农产品市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
  (一)无证经营、未按规定制作经营档案、包装标签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以大枣、林果、食用菌等本县主导产品为重点检测品种,以集中产地和批发市场为重点检测单位,结合蔬菜例行检验检测制度,继续加强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其中对主产区实行每村必查,每村不少于三个样品,对外地调入蔬菜,主要品种实行每批必查。
  (三)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行准入制度。1、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有:面类、豆类、蔬菜、水果、茶叶等。2、各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各零售摊点等,每批次的蔬菜、水果必须报农业局检测站报检备案,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品种名称、检验报告、供货地点、供货人的姓名、发票、产地、生产日期、联系电话。3、各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经销台帐,全面落实农产品的来向明确和去向清楚,并保存两年。4、对于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农业局检测站要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已经发现查收、扣押、集中销毁。5、所有经营户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抽查数量:蔬菜、水果2公斤(大白菜2颗),面类、豆类1公斤。7、绿色无公害食品的经营,须经国家有关防伪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和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准予销售。经销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证书、产地、名称、检测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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